关于试用期您需要知道的事

What you need to know about probation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那么对试用期的时间是否也可以约定呢?答案是: 是的,可以约定,但是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试用期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划分依据:

  1.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或者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及以上,但是不到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 劳动合同期限1年及以上,但是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4. 劳动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只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看到这里您可能会问,试用期是否可以延长呢?《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条规定有两层意思,其一、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试用期一旦约定之后就不能再延长了;其二、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或者续签劳动合同,也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所以,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重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薪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的8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企业是需要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这里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税后所得,如果您的全勤月试用期工资税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所以,任何打着试用期的幌子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甚至诉讼。

如果您在试用期想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需要像正式员工一样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试用期期内发现当初的选择错了,还是有机会及时止损。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很多企业为了留住人才,对一些稀有人才是不约定试用期的,这既能让员工感觉到公司对人才的重视,也可以有效预防试用期间员工因为离职所需提前通知的时间短而随意离职。

那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敲黑板!敲黑板!敲黑板!容易被忽略的关键词是“被证明”和“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实际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当初的录用条件,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实际证据包括:录用时的岗位说明(JD),企业为员工在试用期设定的目标以及目标的考核情况等。并不是随便说一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

综上所述,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们,在全心全意感受新公司的文化和待遇之外,千万别忘了了解试用期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要点,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保护好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切身利益。